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区监控二期建设(二次)
项目编号:LACGZX-H2018110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3日
采购日期:2018年8月13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宇高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龙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融大厦506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叁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23899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视频教学评估系统(升级),海康威视,1套,87500元,等一批。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张仲义、钱健、张前进
采购人名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新河东路2号
联系人:匡勇
联系方式:0564-3384330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四楼
项目负责人:方有伟 联系电话:0564-515091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燕 联系电话:0564-3378262
公告期限: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4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