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织、各部门:
做好教职工(含组织、部门)获奖统计工作,是迎接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需要,也是建好学院校史馆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组织、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二、统计范围:建院以来(自2003年6月),我院教职工(含组织、部门)获得院级及院级以上的各类表彰。
三、报送材料包括:统计表、证书原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统计表请自行制作,内容包括:获奖人(或组织、部门)、获奖名称、评奖单位、获奖时间,电子表格请发送至gfxydb@126.com。
党委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