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加强教室电教设备管理,规范设备使用,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确保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教设备使用
1、电教设备只供教育教学使用,不得使用电教设备在课余时间播放电影、举办晚会或开展其它娱乐活动,不得使用电教设备进行违纪、违法活动。
2、设备使用者凭校园卡使用,没有校园卡的使用前须到多媒体值班室填写《电教设备使用登记表》。使用结束后需将键盘、鼠标等设备归还原位,并及时归还从多媒体值班室借用的器具或设备。
3、电教设备原则上不准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使用者可利用校园网盘获取文件。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使用前必须杀毒,严禁关闭或卸载杀毒软件。
4、在学期开课前,网络信息中心统一组织安装程序,其它时间需要安装软件,须在多媒体管理员指导下完成。
5、在教务处安排的课表时间外使用多媒体,须提前在多媒体值班室登记备案。
二、电教设备管理
1、设备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设备管理,确保设备不被人为损坏或遗失。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并留下联系记录,不能自行处理。
2、设备使用者要对播放内容负责,对于使用电教设备播放了含有违纪、违法或不健康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使用者责任。
3、设备使用者不得插拔、更换电教设备及附件。
4、多媒体管理员要及时对报修的电教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更换或维修的电教设备,要妥善安排备用教室。
5、多媒体值班室在发现设备人为损坏或遗失时,要立即查询使用记录,最后一次使用者作为设备损坏或遗失的责任人。
6、多媒体值班室每周公布一次电教设备维护、使用情况(含因管理不善造成电教设备损坏和遗失的情况)。
7、教师对报修的电教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或不满意,可以向网络信息中心投诉,网络中心负责处理。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