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周转房管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财资〔2017〕1396号)和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周转房是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主要用于学校新进教职工短期租住,属过渡性住房。
第三条 周转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管理、限定租期、合理调配、有序流转。
第四条 国资办是学校周转房管理的职能部门,会同组织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监察审计处和工会等组成周转房管理工作组,研究使用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 租住周转房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 申请周转房的基本条件:
新进(进校三年内)教职工,其本人、配偶及父母在六安市城区无住房。
第三章 周转房的管理
第六条 周转房申请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初(以通知为准)。
第七条 周转房分配办法:以抽签方式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当房源不足时,以抽签的方式从申请人中确定选房资格。
第八条 周转房租住程序
1、国资办公布年度房源信息;
2、个人提出租房申请(填写《周转房申请表一》),提交至国资办;
3、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国资办组织选房并签订租房协议;
4、承租人到财务处缴纳租房保证金、租金;
5、承租人凭租房保证金、租金收据至国资办领取钥匙并办理入住手续。
第九条 退房程序
1、承租人凭租金、水电等费用结清单,到国资办办理退房手续;
2、凭《周转房退房申请表》和收据至财务处办理租房保证金退还。
第四章 周转房租期和收费标准
第十条 周转房过渡期最长3年,期满后原则上不予续租。承租人在过渡期内不再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在1个月内搬出。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租户,仅需交纳租房保证金,不收取租金。
第十二条 续租。职工在租期结束后有续租意愿,在有空余房屋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签订续租协议,期限一年。学校参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租金按学年一次性收取,每2学年调整一次租金标准。
2019/2020、2020/2021学年,学校公用周转房续租租金标准为:
家属区1#:400元/月/套;30#:大房间500元/月、小房间400元/月。
第五章 相关规定及违规的处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与协议,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四条 两人合住一套房源的,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他人入住,否则以强占住房或自动放弃住房安排处理。
第十五条 强占周转房或期满后拒不搬迁的,租金按续租租金的两倍收取;逾期超过六个月的,租金按续租租金的六倍收取直至退房为止;情节严重的,由校纪检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因房源不足未获得选房权的申请人,下轮周转房分配时应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 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职工因特殊情况,需临时承租周转房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见《周转房申请审批表二》),国资办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租金按续租价收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住宅公房管理办法》(院办〔2010〕171号)同时废止。此前已签约入住的教职工按协议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资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