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进一步扩大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管理权限,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本着节支增效的开支原则,结合学校日常运行经费开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适用范围
是指除在职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绩效奖等)、专项经费以外的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二、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标准
(一)二级学院
1、基本运行经费
各二级学院基本运行经费每年30000元。
2、生均经费
按二级学院实有学生数核定。核定标准为100元/生?年。学生数以教务处在上年12月20日提供的实际注册学生数为准。
3、收费奖惩经费
二级学院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缴费完成指标定为97%。对完成缴费率在97%及以上(四舍五入,下同)的(统计截止时间为上年的12月20日)二级学院,增加下年的日常运行经费;对未完成缴费指标的二级学院扣减下年的日常运行经费。
奖惩标准为:学生缴费率超指标数每增加1%,日常运行经费增加1万元;学生缴费率未达缴费指标,每减少1%,日常运行经费扣减1万元。
(二)基础部、思政部基本运行经费每年30000元。
(三)其它单位(部门)
1、基本经费
部门岗位设置数在8人以下的基本运行经费每年10000元;岗位设置在8人及以上的基本运行经费15000元。合署办公按一个部门(单位)计算。
2、人均经费
以学校部门(单位)岗位设置坐班人数核定,核定标准为2000元/人?年。
(四)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日常运行经费按150元/年?党员核定,列入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所在部门。
(五)因学校工作实际,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确须调整,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三、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支出范围
(一)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的日常运行经费包括教学办公费和教学业务费两部分。
1、教学办公费(30%)
主要开支项目为:办公费(含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资料等零星购置)、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招待费、部门零星设备购置及维修费、值班费等。其中:值班费和招待费的支出分别不得超过教学办公费的20%。
2、教学业务费(70%):
主要开支项目为:教学改革、专家讲座、教研活动、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就业、班级活动、创新创业等教学运行及学生日常活动的支出。
在教学业务费中须保证就业经费15元/生?学年,学生活动经费30元/生?学年,教学业务费不得用于教学办公费或挪作他用。
(二)其它部门的日常运行经费,主要开支项目为:办公费(含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资料等零星购置)、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招待费、部门零星设备购置及维修费、值班费等。其中:招待费和值班费支出分别不得超过部门运行经费总额的10%。
四、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的管理与审批
(一)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管理
1、学校按照“统一领导、预算管理、分年核定、节余收回”的原则,由财务处按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标准核算并编制下一年度单位(部门)运行经费预算额度。
2、各单位(部门)业务经办人应客观、真实地填报各项支出的开支事项,所有报销凭证应合法有效,凡开支事项不清、票据不符的,财会人员应予以退回重新审签或终止核报。
(二)单位(部门)运行经费审批
1、二级学院的党建、群团活动、学生管理、就业经费支出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签,教学科研及其他业务经费支出由二级学院院长审签;其他部门运行经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直属支部党建经费由直属支部书记审签。
2、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报销;3001元-8000元以内(含8000元),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报销;8000元以上的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分管业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后报销。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公平公正,合理谋划,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学校将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绩效考评。
4、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管理责任。业务经办人对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单位(部门)之间的经费结算仍按原结算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办〔2010〕36号)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