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发展,强化社会服务,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 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业绩为基、贡献导向、分类评价”的评审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竞彩篮球单场购买:教学岗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四条 学校按照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报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教师系列设置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等专业技术职务。
第六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 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业绩须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业绩,取得时间截止到申报当年的8月31日。
(二)院部审核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院长(主任)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对申报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负责。
(三)职能部门复核
职能部门成立职评材料复核工作组,负责复核院部提交的材料。教务处负责核定教学业绩情况;科研处负责核定教研、科研业绩情况;学生处负责核定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情况;实训中心负责核定指导学生竞赛、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情况;组织人事处负责核定学历资历、年度考核、挂职锻炼、指导青年教师情况;团委负责核定指导社团、参与社会实践情况;招生就业办负责核定招生业绩情况。
各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复核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院部推荐公示
院部成立由院部党政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及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的5-7人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在收到申报人申报材料复核结果后,及时召开职称评议推荐会,对本院部申报人进行评议和排序推荐。拟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须在本院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院部为单位向组织人事处上报申报材料及排序推荐名单。
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开展评审,确定拟通过人选。学校对拟通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章 业绩认定
第八条 职称评审中的各类业绩具体认定标准和要求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各类业绩认定程序和要求》(附件2)。
第五章 其它
第九条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0号)精神,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第十条 按照“业绩为基、贡献导向”的原则,申报人在学校招生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现行有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按照业务归口由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生处、实训中心、团委、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及业绩认定参照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