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科学评价学校各单位(部门)重点工作完成绩效,确保学校重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部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学校部门综合考核工作领导组审定。
三、考核办法
实行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1、定量考核:成立重点工作定量考核工作组,次年1月通过查阅办公系统各单位、部门定量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材料进行定量考核评分。
2、定性考核:成立重点工作定性考核测评组于次年1月初组织测评。
四、考核细则(见附件)
五、结果应用
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按照《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部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计入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成绩。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