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加快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学院教育质量提升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兼课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双师素质”教师:
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双师素质、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等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
5、近五年参加教师技能大赛或专业技能比赛,获得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6、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良好。
二、认定程序
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有效期为4年。
1、个人申请。本人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表》(附件一),连同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一并报申请人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系部依据“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初评,并向组织人事处推荐(提交初评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3、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系部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4、公示。将拟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名单在院内公示。
5、学院审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并颁发证书。
三、双师素质教师职责
双师素质教师每年需完成以下工作:
1、教育教学。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校企合作。密切联系一家以上的企业或担任企业的技术顾问或在企业兼职;联系推荐2名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进入学院兼职教师资源库并建立对接关系;到联系企业走访并指导顶岗实习学生。
3、教学建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五)1项院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4、技能指导。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竞技活动一项或指导学生专业社团活动一项。
5、教研科研。完成下列任务之一:
(1)成功申报或结题1项院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2)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
(3)公开发表(含院学报)学术论文(独撰或为第一作者) 1篇以上。
6、社会服务。参加一项社会服务工作或在企业兼职2个月以上。
四、双师素质教师的考核及待遇
1、考核标准
依据双师素质教师职责进行业绩考核。教育教学、校企合作职责为必须完成项,即教育教学、校企合作中有一项未完成者,双师素质教师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在教育教学、校企合作均完成的前提下,实行量化考核,1~6项每项1分,每完成1项得1分,没有完成,该项得0分。
考核总分在4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双师素质教师每年给予600元津贴奖励。
2、考核程序
双师素质教师业绩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
(1)个人自评。个人对照双师素质教师职责填写业绩考核表,并提供教育教学、校企合作、教学建设、技能指导、教研科研和社会服务等相关佐证资料,经个人所在系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
(2)学院审核。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系部的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将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五、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
1、加强专任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以4年为一周期,安排专任教师到相关企业或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为期2~6个月的实践锻炼,并以教研室为单位,根据课程和岗位的对应要求,形成“人员交替、时间轮替、内容更替”的教师企业工作机制,提升教师的职业技能。
2、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取得行业特许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实训指导教师取得相关专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3、加强学院和企业间的人员和技术交流。通过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产学结合等方式组织教师参与工程实践和科技开发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积极引进生产一线技术人才,选聘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优秀的技术管理人员到学院任教。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