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辅导员转岗工作,建立校内人员良性流动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8年(含晋升岗位工作年限),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与转任岗位相应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
(二)工作业绩
任期内需满足下列条件的第1项及2-5项中1项:
1.获得优秀辅导员1次或学生工作先进个人1次或优秀职工1次;
2.校级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1次;
3.获得省级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含区域赛)三等奖及以上1次;
4.参与(排名前三)学生教育管理内容的省级课题顺利结题;
5.在四类以上期刊发表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论文1篇。
(三)教科研成果
任期内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第1项及2-4项中1项:
1.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以上;
3.取得校级教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1),或校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排名前3),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1项;
4.个人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二、转任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填写《辅导员转任专任教师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业绩、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2.部门意见。申请人所在部门研究转出意见。
3.学生处意见。学生处提出转任意见。
4.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
5.拟接收单位意见。根据单位现有岗位情况,研究接收意见。
6.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7.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聘任程序
1.聘任。下一学年聘任至新岗位。
2.工作交接。移交手续完成后方可转岗。
四、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从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