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公安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公安部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6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含离退休校级干部)、设计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正职和负责人、财、物及涉密的人员,按规定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办理和保管
1、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学校正式教职工,个人按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
2、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保管,校领导班子成员(含离退休校级干部)、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省国防科工办人事处集中保管;其他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集中保管。
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申领和登记
1、校领导、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到省国防科工办人事处申请报批并登记领取。
2、中层干部正职、设计院领导班子副职和负责人、财、物及涉密人员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表》,经部门(单位)和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备案登记领取。
3、因私出国(境)的教职工,在回国后10日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回学校组织人事处保管,其中,校领导、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省国防科工办人事处保管。
四、相关要求
1、学校职工在境外要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国家和国民形象,不得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文明旅游。
2、对隐瞒不报或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组织人事处保管的教职工,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