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固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在全校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意识形态工作保障体系和顺畅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安徽国防科技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院党〔2016〕82号)等,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包保责任制(以下简称包保制)实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和学校行政工作及其他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加强检查、狠抓落实。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统筹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协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组织、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对口包保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意识形态具体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校党委书记是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本总支、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分管或领导交办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级学院实行“党政同责”。
(一)宣传思想阵地管理。按照“谁主办(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一事(会)一报”,各负其责。相关阵地包保负责部门为:课堂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学生宿舍由学生处负责管理;校园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由宣传部负责管理;国防教育体验馆由团委负责管理;会议室由党政办负责管理;院报由宣传部负责管理;《学术研究》由高职研究所负责管理;其他自办刊物由主办部门负责管理;报告厅由图书馆负责管理;广播站由团委负责;学校党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管理;“青马”学校由团委负责管理;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大型演讲等由宣传部负责管理。
接受校外媒体采访须经党委宣传部批准。
(二)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包保责任部门为:学校网站首页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各二级网站由相应部门负责;各类互联网群由建群人负责;学生网络论坛由团委负责(关注);校园网络技术层面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三)各类学生社团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加强活动监管,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包保责任部门:团委。
(四)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校内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校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包保责任部门:统战部、安全保卫处。
(五)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导和政治吸纳。加强继续教育学生和校企合作专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关注并报送教职工思想动态。包保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思政部、组织人事处。
(六)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学校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合适、不适应的要及时作出调整。重视加强学校基层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好有关政策,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包保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七)学校党委宣传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年中、年底,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结果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包保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八)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按要求每年对所辖支部开展督查、考核。包保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第五条 包保制总体工作方法: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宣传教育、预测预防、排查化解工作,分类指导,务求实效;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信息搜集、传递、报送工作;坚持做好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意识形态定期排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对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分管领导报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第七条 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共安徽国防科技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年度督查和考核办法》、《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九条 对校内党员干部的问责由学校党委组织实施,对学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党组)组织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