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雷雨 审核人:雷雨 时间:2011-05-27 点击数:
各系: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申请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现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栏下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样表,填写学生个人相关信息(一式两份)。
2、所在系审核:学生所在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进行初审。
3、学院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系审核结果,进行审核,填写学院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后一份交学生本人回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一份学院留存。
三、办理时间
2011/201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函办理时间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要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做好服务工作。
2、广泛宣传:各系要通过召开学生会议等多种形式,将这一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在校学生。
3、坚持标准:各系在组织学生申请时,要认真学习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吃透文件精神,严把审核关。
附件:安徽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