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相关补充的规定
作者:杨超 审核人:张丽 时间:2015-05-25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为规范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岗位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财[2007]7号《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各系部处室使用的临时岗位执行先申请后使用原则,应先填报新版“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附表1),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临时岗位工作。
二、各系部处室在填报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补助发放表时,一律按照10元/小时的标准制作,且每生每月临时岗位补助不得超过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资的平均标准,并于当月25日前将申报通过后的“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补助发放表”(附表2)连同“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附表1)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院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学生因参加技能大赛设立的临时岗补助由学院实训管理中心依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审核。学生参加技能大赛临时岗补助发放表(附表3)申报工作应在完成技能大赛任务后三十天内完成,过期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不再办理。
四、院勤工助学临时岗申请及补贴发放流程
1、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复印件交院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补助发放申报流程:申报人填写临时岗位补贴发放表——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如申报金额超出学院规定还需院长审批)——发放表原件交财务处、复印件交院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行,新版附表可在“校园网-学生工作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