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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超 审核人:张丽 时间:2015-09-12 点击数:

 
 
各系: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院布置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9月14日)。
    2、各系组织成立以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系主任(副书记)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组,全面领导本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学生人数的15%)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本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组须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3、各系组织召开班主任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布置启动本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告知各班预科生不得参与困难认定。(9月16日)。
    4、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认定工作,各班在评审会议后报系资助工作组审定。各班评审会议记录需上报各系存档。(9月17日-9月26日)。
    5、系资助工作组召开评审会议审核及公示阶段(9月28日-10月13日前),同时于10月14日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系评审会议记录需存档并报院资助管理中心。
    二、比例控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涉及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工作,现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各层次比例原则按下列标准控制:学院总体按在校生的30%比例控制。其中,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原则控制在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控制在10%左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原则控制在5%左右;年级内可结合各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状况作适当平衡。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各系上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包括:(1)《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申请书》;(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花名册;(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去年已认定的困难生今年重新认定时不用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各系认定结果应与2015年10月14日前完成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的录入工作,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档。
    四、几点要求    

    1、各系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资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二是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保障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重要手段,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取得资助资格的一次认定;三是通过认定工作,也可以使我们的准确地掌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状况,并给予必要的资助和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程序,严格资助工作原则。一是各系要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认定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资助工作组审核的工作程序抓好评议和审核工作;三是要在本系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3、各系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进度要求,抓好各阶段的工作,同时各系要指定一名同志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015年9月12日

附件大小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20150912.doc46.5 KB
附件二:困难认定申请表20150912.doc36 KB
附件三:困难认定汇总表20150912.xls15.5 KB
附件四:困难学生花名册20150912.xls19.5 KB

联系方式:电话:3383768 邮箱:ahgfxsc@ac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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