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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做好2012年我院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雷雨 审核人:雷雨 时间:2012-09-21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328号)以及学院有关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

    1、各系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0724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教助〔20091号)和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比办法的要求,各系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班级要设立民主评议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由系书记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所在系的评审工作。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要具有代表性,要有不少于10%的学生代表参加,具体负责班级的评审工作。

      2、各系要进一步规范评审公示制度。系级公示应在全系范围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班级、系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3、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严格把握评审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系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大学生手册”),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2、各系要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二)规定填写: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系主管领导签名和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各系要按照学院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系要严格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主体资格标准。其中,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班级(年级或专业)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全体同学中排名;“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排名”,是指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在班级(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中的排名。

    3、各系按照省学院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等额上报评审结果。

    4.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配我院国家奖助学金指标,结合我院各系学生人数,现将各系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分配如下表:

系别

国家奖学金

(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国家助学金

(元)

备注

机械工程系

1

37

969000

 

机电工程系

2

52

1320000

 

管理工程系

1

52

1275000

 

信息工程系

1

27

717000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6日。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5日。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三),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应能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本系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报告须分别以系正式函件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要求:单个学生的申请表为单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编号+学生姓名”如“1张三”,编号为汇总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本系所有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XX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有关要求同国家奖学金)、《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四),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3、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各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方式:电话:3383768 邮箱:ahgfxsc@ac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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