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彩篮球单场购买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竞彩篮球单场购买转发“安徽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和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以下简称“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安徽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双创之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研读《安徽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85号)》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和开展本单位“双创之星”申报工作。
2、各系和相关部门申报总额不突破本单位在校学生总数的1‰。
3、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就业办公室108室,电子版发送至jyblc@163.com
4、申报时间截止2015731,逾期不再受理。
 
 
 
就业办
2015714
 
 
 
 
 
 
 
 
 
安徽省教育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开展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585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竞彩篮球单场购买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系统总结我省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切实增强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呼吁全社会更加关心、关注、支持青年学生创新创业,进而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以下简称“双创之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树创新创业典型,促教育教学改革。
二、评选对象
评选分为“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两类。
在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在职)中评选“创新之星”。
在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一定年限内的毕业生中评选“创业之星”。
三、申报条件
1.“创新之星”申报条件: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含2015届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3)品学兼优,要求上进,社会责任感强,专业课成绩优良;
4)公开发表学术科技作品、获得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等)或在省级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取得显著成绩。
2.“创业之星”申报条件:
1)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以上学校201051(含51)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较强的社会公益心与责任感;
4)自主创业并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或在具体工作岗位通过创新取得创造性工作实绩,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申报要求
1.各普通高校负责组织评审、遴选推荐本校“双创之星”,可选择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数额自定,每校申报总额不突破在校学生总数的1‰,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2.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组织评审、遴选推荐本校“双创之星”,可选择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数额自定,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所在市(直管县)教育局。各市(县)教育局在辖区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基础上择优遴选,申报总额不突破辖区中职在校学生总数的1‰,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
3.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新之星”)》(见附件1)或《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业之星”)》(见附件2);
2)《安徽省“双创之星”申报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3)支撑材料。包括能够支撑自身在创新创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文字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相关成果证明材料、个人(团队)照片及成果展示图片(电子图片大小不低于2MB),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要求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三份。
4.申报时间截止201585,逾期不再受理。各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版发送至ahgjc@ahedu.gov.cn;各市(县)教育局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版发送至zcc@ahedu.gov.cn
五、评选表彰
省教育厅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共评选表彰“创新之星”100名、“创业之星”100名。
经专家评议,分别授予一定数量的“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提名奖。
 
高教处联系人:胡程、彭璐、张春,联系电话:0551-628318410551-62818295
职成处联系人:饶庆眉、胡晶晶,联系电话:0551-62831846
联系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
                              
 附件1: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新之星”)
 附件2: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业之星”)
 附件3:安徽省“双创之星”申报推荐情况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5710
附件大小
附件1: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新之星”20150715125347.doc91 KB
附件2: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表“创业之星”20150715125356.doc78 KB
附件3:安徽省“双创之星”申请推荐情况汇总表20150715125404.xls4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