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使用办法
待就业毕业生
为及时了解我院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开展为待就业毕业生的服务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特制定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和使用办法。
一、待就业毕业生范围
凡当年毕业离校以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并且本人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毕业生,均属于待就业毕业生的范围。
二、登记受理点
1、各系设立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受理点,受理点设在各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办公室;
2、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工作,并公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登记办法
待就业毕业生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待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填写好“登记表”后,报送给本人所在系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办公室。(“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待就业毕业生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I,该表格也可以从学院就业信息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待就业毕业生在登记以后每两周须与本人所在系进行联系,以便学院协助其推荐就业单位,凡连续四周不与所在系联系的,视为该毕业生已经解决就业问题,不需要提供就业服务。
四、待就业毕业生数据上报
各系将登记后的数据进行汇总,按照规定格式报送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报送时间为每月(自毕业当月开始)15日前。
五、待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后续服务
凡在学院登记后的待就业应届毕业生将享受学院提供的以下服务:
1、院就业办和各系为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提供推荐服务,同时提供“一对一”个性化的指导与服务。
2、学院将酌情给待就业毕业生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3、必要时,学院将为待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一项学院实训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六、附则
1、登记表填写和使用办法由院就业办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