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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4:55 作者:叶启衡 

 

机电工程系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整体运行质量,切实落实班主任的责任,强化班级学生管理工作,依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本系工作实际,特制定机电工程系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班主任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班主任考核工作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办法
班主任考核分为“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所带班级管理绩效”、“班级学生测评”和“班级学生学期成绩”四个部分组成。
三、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部分(30分)
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考核,实行每学期考核一次,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班主任参加院(系)各类学生工作会议,以签到为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前请假,并在一周内到系党总支办公室听取会议相关内容。否则按每缺一次扣0.5分处理。扣完为止。(5分)
2、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情况(要求每两周一次),以上报开会记录表和系党总支组织核查为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3、班主任组织召开学生干部会情况(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以上报开会记录表和系党总支组织核查为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4分)
4、班主任填写各类学期学生资料,并按时上报,以记录为准。(4分)
5、班主任参与学生违纪调查与处理工作情况,以记录为准。(4分)
6、班主任指导所带班级团组织活动情况(要求每两周一次),以记录为准(无故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4分)
7、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情况(要求每周不少于一次),以签到为准(无故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4分)
(二)班主任所带班级管理绩效部分(40分)
班主任所带班级管理绩效考核,实行每学期考核一次,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课堂出勤率,每旷课一节扣0.01分,扣完为止。(10分)
2、晚自习出勤率,每旷课一节扣0.01分,晚自习纪律中等及以上不扣分,及格扣0.05/次,不及格扣0.1/次。扣完为止。(5分)
3、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宿舍卫生状况,依据各次检查结果评分,总评为优的9分,良为8分,中为7分,及格为6分,不及格为5分。(10分)
4、班主任所带班级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制度明确(4分);按时上报月安全报表(8分);能及时解决或协助处理突发事件(3分)。(三项共15分)
5、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的违纪状况。(6分)
本项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所带班级学生受到院系通报批评的,按每人每次0.1分扣除;
所带班级学生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按处分等级扣分,具体如下:
警告每人每次扣0.2分,严重警告每人每次扣0.5分,记过每人每次扣1分,留校察看每人每次扣1.5分,开除学籍每人每次扣2分。
6、奖励加分(6分)
本项实行加分制,最高加6分,具体如下:
① 所带班级(含寝室)获院、系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按获得荣誉等级分别加分,院级加1分、系级加0.5分);
② 所带班级学生获国家、省、市、院、系先进个人称号(按获得等级分别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系级加0.5分);
③ 所带班级学生个人或团体获国家、省、市、院、系级单项奖(院级单项奖是指学院举办的各类活动获一、二、三等奖或比赛成绩前六名)(按获得等级分别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0.5分、系级加0.2分);
 班主任本人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在国家、省、市、院级刊物上发表(按发表等级分别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
注:上述加分事项由班主任负责提供相关材料,系党总支审核无误为准。  
三)班级“学生测评”(10分)
学生测评由系党总支负责组织,每学期组织一次,参加测评的学生不得少于10名,具体测评量表附后
(四)班级学生学期成绩(20分)。
学期平均成绩依据班主任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平均成绩计算。
本项得分=全班学生期末平均成绩×20%。
四、班主任待遇
(一)班主任待遇的组成
班主任的待遇分为“月基础津贴”、“学期奖励津贴”和“学年评优奖励”三个部分。
(二)班主任月基础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1、班主任基础津贴按月发放,由系造表,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院长审批。
2、专职班主任的基础津贴以担任班级的学生数45人为基数,发放基础津贴120元,若多于45人,每增1人,增发1元,不足45人,按120元标准发放;兼职班主任的津贴,以担任班级学生数45人为基数,发放基础津贴60元,不足45人按60元标准发放,超过45人按每人每月1元增发基础津贴。
3、接收休学、留级学生的班级,按接收1人,则每月增发2元基础津贴;班级学生被开除、留级、退学等,按每流失1人,扣发2元基础津贴。
4、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五年制最后一年),基础津贴折半发放,不发奖励津贴。
5、寒暑假不发班主任基础津贴和奖励津贴。
(三)班主任奖励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1、专、兼职班主任奖励津贴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以系为单位集中于期末考核发放,具体等级人数比例及奖励标准如下表:
 
等 级
比 例
奖励金额
一等奖
10
300
二等奖
20
200
三等奖
30
100
2、学年优秀班主任的评定,学年优秀班主任以学年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学年组织评定一次,系学年优秀班主任评定按系班主任人数的10%评选,学年优秀班主任由系负责评选,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院审定,由学院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另一次性奖励4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班主任,可作为省级优秀班主任的候选人。
五、其他规定
1、班主任所带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群死群伤斗殴事件、火灾、罢课、罢考等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享受奖励津贴。
2、连续三学期考核结果位于本系最后一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取消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取消其2年内评选先进的资格。
3、本规定由机电工程系党总支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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