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成绩考核暂行规定
为健全我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原安徽省教委《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规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对我院全日制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
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理解、分析能力及技能的实际运用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范围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各教学实践环节均应进行考核。
三、学业成绩考核的类型
学业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和考查的课程在教学计划中有明确的规定,不得随意变动。
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和口试结合以及开卷、闭卷、实际操作等方式。
考查应包括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课堂讨论、实际操作、平时测验、期末考核等。
其它事项具体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考核暂行办法》。
四、命题
1、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要重视对学生智力和能力,特别是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2、命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试题的可靠性)、效度(试题的准确性、有效性)、难度(试题的难易度)、区分度(试题对考生水平的区分能力),试题应有较大覆盖面。
3、每门考试课程应同时出程度与份量相当的A、B二套试卷,并提供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由教务处抽取其中一套作期末考试用,其余作补考用或备用。
4、试卷采用学院统一格式的式样,由教研室主任审定,系(部)主任审阅签字,系(部)收齐后派专人按时间要求统一交教务处印制。
5、任课教师在三人及以上的同一课程(学时、教学要求、教材相同),应集体命题,统一试卷。
6、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各考试科目的试题库,积极进行教考分离的探索。
7、考试命题的其它事项具体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竞彩篮球单场购买考试命题的暂行办法》。
五、试卷保密工作
1、系(部)签阅过的考试试卷交教务处时,需注明使用班级、专业及制卷份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试卷印制后必须清点、登记份数。
3、试卷印制完毕后,必须将底版、废试卷焚烧或处理,不准隐藏、转移。
4、制卷期间,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文印室。
5、命题教师和接触试卷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六、考核成绩的评定与处理
1、统一试卷的阅卷评分由系(部)或教研室组织同行教师集体阅卷,流水作业,每个阅卷小组不得少于3人。不足3人的课程,由系(部)或教研室安排相近课程教师参加阅卷。
2、阅卷教师必须按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应杜绝人情分;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应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
3、阅卷和评分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扰,否则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4、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按学号顺序将试卷整理好,考后一周内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所有考试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后一年。
5、成绩评定:
(1)考试课程以期末卷面成绩为主(应占70%以上),并在成绩册上注明期末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及总成绩。
(2)考查课程主要依据平时作业、练习、实习、课堂讨论、论文、设计与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3)授课教师必须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考试课程结束三天内)将《考试考查成绩报告单》一式三份,交到所在系(部),经系(部)主任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由系里存档,另二份由专人送交教务处。成绩档案应严加保管,不得遗失和涂改,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查阅。
(4)成绩一旦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成绩评定确有错误,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系(部)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更正。
七、考试成绩的记载
1、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即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分以下)。
2、凡补考成绩一律以及格、不及格登记,并注明“补考”字样。
3、缓考成绩以实际成绩评分,不及格者可按规定补考一次。
4、凡擅自缺考者,课程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由学生本人申请,系(部)审查推荐,经教务处同意后,毕业前可补考一次。
5、凡考核作弊者,课程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由学生本人申请,系(部)审查推荐,经教务处同意后,毕业前可补考一次。
八、附则
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