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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发布时间:2010-07-20 作者:许先玲 点击:[]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的文件精神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岗位设置情况 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根据学院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结合学院发展需要,本次岗位设置中,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我院岗位总量的5%。其中,技术工一级岗位1个,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5个,四级岗位3个,五级岗位3个,普通工岗位2个。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聘用程序 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用,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具体程序见《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进行聘用。同一级岗位上符合申报条件人数超过岗位设置数时,综合考虑工作表现、任职时间、贡献大小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二)本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本细则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下一条: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首次聘用实施细则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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