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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管理学院学生会日常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我院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为我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的反映和鉴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经贸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
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四条
考核包括“勤、能、绩”三个部分。
第五条
考核工作主要由主席团、团总支、办公室共同完成,其他部门辅助完成。考核工作由院团总支、院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相互监督;其中各部门正(副)部长考核直接由分管主席负责执行,各部委员的考核由相应正(副)部长执行,并接受主席团监督,主席团人员考核由分管部门各部长及主席团其他人员评定,团总支(大二)人员考核由主席团及办公室、学分认证部部长评定。考核分自评、互评、主席团评和团总支核实。
第六条 考核时间: 每月末考核一次,并及时公布;每学期学期末总评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交院团总支。对考核成绩较低的学生干部,主席团应对其进行及时督促、教育和帮助。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勤”项考核(30分):
1、参加会议为全勤者7分,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则每次扣1.5分,若迟到、早退,则每次扣1分,若请假,则每次扣0.5分(特殊原因除外),每请假3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会议、活动期间使用手机每次扣1分(特殊原因除外),参加会议、活动期间未佩戴工作证扣1分,参加会议未能做好会议记录每次扣0.5分。参加会议未带会议记录本扣1分。(7分)
2、能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工作计划、总结者全年度为6分,缺交一次扣2分,拖延或不合格者一次扣1分。(6分)
3、能够积极协作、按时参加其他部门所主办的活动记5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请假、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5分)
4、凡是对义务劳动自由、散漫、态度不积极者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5分)
5、所有学生会干部都应遵守办公室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工作。无故缺勤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各扣1分;请假扣2分,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弄虚作假,视所造成的后果扣2—5分。(值班时只要离开办公室就注明早退,否则视其缺勤)办公室值班出现打闹以及其它不文明现象扣1分,值班期间使用手机1分(特殊原因除外)(7分)
第八条 “能”项考核(40分):
1.模范地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分)
2、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3分)
3、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能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3分)
4、能认真自觉地贯彻执行学院工作各项方针、政策,顾全大局;(3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能热心为同学服务;(3分)
6、能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2分)
7、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3分)
8、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有效地分工与合作,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3分)
9、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或与院部领导、辅导员联院;(5分)
10、凡是学生干部受到院、院部处分及通报批评者一次扣8分;(5分)
11、能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院:(2分)
12、凡是工作态度散漫,对工作不负责任者一次扣2分,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重大活动等失败者一次扣3分,对于分配的工作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者一次扣2分;(5分)
第九条 “绩”项考核 (30分)
1、认真履行职责,出色地完成本部门的工作;(3分)
2、通过学生工作,自身素质和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工作受到院级表彰者加4分,受到院级表彰者加2分;(4分)
3、所组织的活动,同事、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与好评;(3分)
4、工作作风踏实,能切实为同学排忧解难,有效地帮助他人;(2分)
5、具有创新精神,能突破传统思维,改进工作方法,取得较好的效果;(3分)
6、具有影响力,能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广泛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参与;(2分)
7、学习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期末成绩进行考核,报主席团,学生干部在期末考试中:班级前5名(4分);6-10名(3分);11-15名(2分);16-20名(1分);(4分)
8、敢于见义勇为,与不良倾向作斗争,并有较大影响者加3分;(3分)
9、本人因参赛荣获国家级奖者加6分,获省级奖者加4分;获院级奖者加3分;获院级奖者加2分;(仅加一项并仅加一次)(6分)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考评工作方案:
1、考评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以上三项项得分优秀80以上,良好70以上, 合格60分以上,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于考核不合格,若觉得有待于考察者酌情给予一次表现机会,若实在不济者则开除学生干部队伍。
每月考核成绩于学生会全体例会公布,有异意者请于两日内找主席团核实,而后考核成绩将于院内公示,并接受全院同学监督。
考评工作流程:
1、学生会成员严格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逐项对照给自己打分,该分数占学生会成员总成绩的20%。
2、学生会成员所在部门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结合同学意见,严格依照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逐项对照打分,该分数占学生会成员总成绩的30%。
3、主席团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和内容,结合各成员平时工作情况,及同学意见,严格依照考核评估内容和要素,逐项对照打分,该分数占总成绩的50%。
4、团总支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鉴定。
(总成绩=自评*20%+部门评定*30%+主席团评定*50)
考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平、全面考核、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纳入学生会成员个人档案。
奖惩
1.凡考核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予以一定的表彰。
2.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免职处理。
3.考核成绩将记入干部聘用选拔制度中。
以上考核制度,不仅作为每位学生干部平时工作的考核,同样,在推优、入党、优干、团干的荣誉活动中将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每学期结束,由团总支对每位学生干部进行总评分统计。
此制度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学生干部需给予重视,且能自觉严格遵守。考核制度实施由全体学生干部共同监督,对优秀的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予以惩处。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学生会任何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任何个人和其他组织的事务,若有此类情况,主席团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分。
第十二条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此制度解释权归经贸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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