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职能部门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
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时间节点,为此,学校各党组织、各部门要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警示教育及部门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竞彩篮球单场购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廉洁过节的自觉性。
二、严明节日纪律
一是全校党员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纪律,严格落实个人责任,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
二是中秋、国庆期间,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严禁利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补贴、实物等;严禁利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等;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公款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等。
三是全校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法纪意识,杜绝酒驾醉驾事件发生。
三、压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级组织、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纪律要求及时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弘扬清风正气。
四、紧盯责任落实
校属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作为,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紧盯关键岗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全覆盖。各党组织“两节”期间监督检查情况,请于“中秋”、国庆”假期结束后,分二次(中秋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时间为9月23日,国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时间为10月8日)以书面报送纪委办公室雷声同志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办公室要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理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组织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监督举报电话:0564-3383017
举报邮箱:ahgfjj@126.com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