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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实训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2022-03-02 09:31  

电气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实训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1.总则

1.1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保证实训教学、科研等项目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电气技术学院实训中心的仪器设备是学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实训中心要在仪器设备的申报、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中,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和提高使用效率,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以及更好地开展技术服务的目的。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结合本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列入固定资产并移交系实训中心管理的设备、工具及材料。

1.3职责: 实训中心为电气技术学院下设专职设备管理机构,实训中心实行“5S”管理,实训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定置管理。

2.教学设备的选型及采购计划

2.1 根据学院要求实行项目预算管理,由系组织系实训中心和专业教师根据专业设置、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确定实训中心的发展规划及实训室仪器设备配置方案、在学院下达的经费指标内,提报仪器设备申请计划项目,由学院审批。

2.2 项目批准后,根据学院要求,配合学院国有资产办公室落实设备的采购项目实施。

3.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移交、登记、建档

3.1教学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

3.1.1教学设备到货后,在学院相关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组织下,首先外观验收,相关部门人员到场确认,要求包装箱外观完好无损,要按要求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3.1.2开箱验收,按合同和装箱单逐一核对零配件是否齐全;型号厂家是否相同;有无损坏或丢失,并保管好相关技术资料存档。

3.1.3试运行验收,在已熟悉说明书及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再组织安装调试,进行试运行验收验证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需要由厂商来校安装调试的仪器设备,在厂商人员未到本院之前,不得自行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设备,参与验收人员要认真填写验收报告。

3.2仪器设备的登记、建档、移交管理。

3.2.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实训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编号,登记造册电子台帐、纸质台帐各一,并要详细记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出厂日期、出厂编号、附件等。做到“帐、物、卡”相符,技术资料齐全,原始记录准确完整。并对设备做好标识。

3.2.2实训中心专职人员负责将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等收集完整,每台设备建立档案。

3.2.3对于工具、夹具、量具清点验收合格后,另行编号、登记、造册。

3.2.4仪器设备及工、夹、量具验收合格后,立即与学院相关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验收、入库报账手续。

4.教学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4.1 实验、实训现场管理实行“5S”管理,实训指导教师、实训中心管理员、学生要共同维护实训现场,为实训教学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实训环境。

4.1.1实验、实训前,由实训中心管理员按照指导教师实训计划(含安排表)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10分钟与指导教师做好实训交接。学生实训前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训指导书,了解实训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1.2实训时,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按照操作使用规范正确使用设备,管理员应经常巡视,及时为学生排除仪器设备故障,协助指导老师搞好管理。

4.1.3完成实训后,由指导教师、管理员带领学生认真清理实训器材,将仪器恢复原状,做好清洁工作,并检查水、电、油、气路,完成交接方可离开实训室。

4.1.4管理员要每天巡视检查实训场地及教学设备。

4.2教学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的监控

4.2.1日常使用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使用仪器设备时,要监控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督促学生填写仪器设备的运行记录;管理员要经常巡视并协助指导老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记录,如现场无法处理应及时报修。运行记录填满后由管理员归入设备档案。

4.2.2定期检查:实验、实训前,实训中心组织人员按照指导教师实训的要求,对实训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准备,确保实训教学的正常进行。学期实训结束要对实训教学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4.3 教学仪器设备

对机具设备必须严格实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制度。

4.3.1日常维护:每周进行一次,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检视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操纵控制系统开关、手柄完整,操作灵活可靠,油、电、气、水路无泄漏,安全装置可靠完好。

4.3.2定期维护:实行计划定期维护,由管理员负责编制维护计划及预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3.3教学仪器设备实行一、二级保养

一级保养:时间为设备累计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内容除包括日常维护各项作业外,应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规定的部位,疏通油、电、气、水路,调整各部配合间隙,紧固各个部位。

二级保养:时间为设备累计运转1500小时进行一次。内容是对设备进行部检查修理,更换磨损件,局部恢复精度;对润滑系统进行清洗、换油及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与修理。

4.3.4用于拆装实训的设备,每学期实训结束后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整及正常运行,保障实训教学正常开展,如有损伤及时修理。

4.3.5完成保养后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5.设备的保管、借用、迁移、调拨

5.1仪器设备的保管

5.1.1管理员要妥善保管设备、工具及所有附件做到“帐、物、卡”相符,档案齐全,原始记录完整。

5.1.2每台教学仪器设备做好定置管理并有明确的标识。

5.2设备的借用

5.2.1各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外借管理由实训室管理员或指定教师专门负责,设备管理登记表上不准外借的仪器设备严禁借用;外借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当天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必须经得管理员同意。

5.2.2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管理员应填写《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及工具损坏丢失报告表》,逐级报告,并及时认真处理,总结教训。

5.2.3处理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与材料赔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5.3设备的迁移:设备一经安装使用后,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搬动。对需要迁移的,应申报批准后方可办理迁移。

5.4设备的调拨:设备调拨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拨文件办理手续。设备调拨时,应将设备档案、技术文件、设备附件和专用工具等和设备一并调出,调出和调入双方办理设备验收交接和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6.教学设备的故障维修

6.1根据学院、系部安排,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实行经费预算制度。每学期实训中心根据设备状况编制维修预算,报上级部门批准。

6.2常用教学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实训中心应及时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人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正常损坏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赔偿的相关规定处理。

6.3对于需要维修的仪器设备,由管理员提出维修意见及方案,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送系部及学院审批。

6.4保修期内的实验实训教学设备和贵重设备及大型设备的维修由供货厂家负责,其他设备的维修由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如中心无法自己修理,经报批后可外包修理。

6.5教学类仪器设备维修完毕,应由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验收报告表存档 。

6.6维修零配件、材料的采购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7.教学设备的报废

7.1由实训中心管理员根据设备情况,对确实损坏严重、无使用价值的设备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

7.2实训中心会同学院设备管理处共同组织技术鉴定,对上报的“设备报废申请单”进行逐台检测鉴定。

7.3经鉴定后确实需报废的“设备报废申请单”分别由系部及学院设备管理处的分管领导签字或盖章后统一审批。

7.4经报废批准后,方可处理设备。纳入固定资产的报废设备由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处置,对于未纳入固定资产的工具、低值易耗品可由实训中心处置。

8.自制教学设备的管理

8.1自制教学设备实行项目申报。开展教学仪器设备自行设计和研制活动,是解决和完善实训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的重要途径,也是反映学校教学水平,提高教师及实训技术人员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8.2由专业教师根据实际需要申报项目课题,批准后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由学院验收。

8.3项目验收完成后,移交实训中心纳入设备管理。

9.低值易耗品管理:

9.1低值易耗品实行统一规划,分工负责,专人管理(库房保管员)。

9.2管理员要建立低值易耗品帐目,物品分类管理,帐物相符,账目公开透明。定期核查,防止积压浪费。进出有记录,领用登记手续(电气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实验实训仪器材料领还表)齐全。

9.3对物品材料的计划、购置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及采购计划申请,批准后采购。物品材料到货要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报账。

9.4材料物品专人保管,精确计量,严格审批,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物品,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一切事故发生.

9.5对于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的物品,要办理审批及有关手续。对于残次、废旧物品及包装材料,应组织回收,物尽其用。

附件【校电气学院函〔2018〕59号 电气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实训设备器材管理制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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