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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技术学院教师实践教学工作规范
2022-01-02 13:21  

为进一步提高实践环节教学质量,规范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依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条例》、《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等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在实验实训室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实验、实训、考证、培训等课程教学环节。

一.教学前准备工作

1、按照电气技术学院“八落实”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要求,在学期教学任务分解后,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填写实训室排课申请,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后,安排在实训室实施课程教学,并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出软、硬件设备需求及耗材需求。实训室管理员根据实训室承担教学任务及软、硬件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各门课程的教学地点,编排实训室课表。

2、开学前一周,授课教师应编制《实践教学授课计划》,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实训中心主任审核。实施教学前一周,编制《实践教学安排表》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实训中心主任审核,方可实施教学。未提前审批,实训室管理员有权利不安排教师的实践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教师的责任。

3、实训中心在学期开学前,统计下学期所需实训耗材、软、硬件需求,编制采购预算。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训室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组织维修、维护,确保下学期开学前,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以便实践教学有序开展。对于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并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实训室管理员的责任。

4、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每学期初应按照学校期初实践环节补考要求,完成实践教学补考工作。

二、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1、教师应至少提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实训室,做好课前相关准备工作,与管理员做好对接工作,实践教学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因组织管理不到位,导致教学秩序混乱的,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追究教师的责任。

2、教师在实践教学环节开始前,组织学生学习实验实训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疫情防控期间要督促学生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做好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学生管理工作,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生处分相关规定,报学院按照规定对学生作出相应处分。

3、教师实践教学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实验实训教学日志》和《教师授课手册》,督促学生填写《实验实训设备记录本》,并做好过程指导与考核工作。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应经常性深入教师课堂,了解教师需求,更好地为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4、每次课程教学结束时,教师应督促学生做好仪器设备的整理、打扫实验实训室卫生、消毒,关好门窗水电,并与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如管理员有课或出差,可委托其他管理员与教师进行交接。

5、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存在故障,实验实训室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教师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及时反馈给该实验实训室管理员。管理员在收到教师反馈的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登记,报实训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或联系设备供应商,并尽快落实解决。

实践教学资料整理与归档

1、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教师应及时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学生工作任务书,评定学生成绩,实训报告、任务书交所属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存档。

2、授课教师于期末放假前,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录入、提交并打印成绩,上交实践课程成绩单、实践教学手册等资料至院办。

3、承担大赛指导、社会培训、考证鉴定等工作任务的教师,任务结束后,收集培训教师及学生的签到表、学生获奖证书等资料。

4、实训中心每学期结束前,收集整理各实训室《安全教育记录》、《实验实训教学日志》、《实验实训设备记录本》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附件【001.电气技术学院教师实践教学工作规范_2018090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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